矿物加工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于2013年通过国家科技部验收,是科技部批准建设的首批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是我国矿物加工领域开展基础理论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高层次人才、促进矿物加工科学及其相关领域国际国内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为推动实验室平台建设,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本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面向国内外矿物加工科研人员,资助围绕实验室研究领域,创新性强、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研究项目。根据《矿物加工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制订2024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一、资助研究方向
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分为两种类型:
(一)重点资助方向
2024年度各研究方向拟重点资助的研究内容包括:
1、“基因矿物加工”方向
“矿床、矿石、矿物”基因特性表征与可选性关系研究。
2、“复杂矿产资源清洁高效分选理论与工艺”方向
复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技术;矿物浮选的晶体化学原理;矿物浮选界面化学、流变学研究;碎磨、分级及分选新理论。
3、“选矿过程多力场耦合原理与先进装备开发”方向
大型浮选机多相流建模优化及动力学仿真;细粒矿物重、磁选装备的开发及工业应用;高效预选过程模拟仿真与装备开发。
4.“绿色高效浮选药剂分子设计与制备”方向
选矿药剂分子设计理论与方法。
5.“矿冶固废资源环境属性解析与利用”方向
选矿废水处理与循环利用基础研究;矿冶固废资源化利用理论与关键技术。
(二)自由探索项目
鼓励申请者自由探索,大胆创新,积极开展前瞻性、原创性和探索性研究,研究内容、研究手段和方法应有新意,预期目标、实施方案应切实可行。
二、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申请者一般应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其他申请者需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科技人员书面推荐。
三、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1. 开放基金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以邮戳为准)。
2. 申请人可在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下载申请书,按要求撰写,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实验室(一式1份),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实验室邮箱。
3. 每位申请者只能同时申报1项研究项目,已获资助的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前不得再次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请开放基金。
4. 开放基金资助期限为2年,研究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 开放基金的评审与管理按照《矿物加工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6. 开放基金的支持力度为5~10万元/项,对项目完成质量高或发展前景好的项目可滚动支持。项目经费按年度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承担单位需独立建账,专款专用。
7. 基金获得者即成为实验室室客座研究人员,开放基金资助项目所获得的成果由实验室和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共享,论文署名单位须包括矿物加工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为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ineral Processing),发表的论文中,需至少1篇SCI或EI论文第一单位为“矿物加工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相关成果或论文发表必须标注“矿物加工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和项目号,英文论文应标注“Funded by Open Foundation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ineral Processing”。
四、申请材料报送地址和联系人
申请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2号1号楼A307
联系人:李成必 宋振国
邮编:102628
电话: 010-59069503 010-59069472
传真: 010-59069524
E-mail: KUANGJIASKL@bgrimm.com
下载:
1.《矿物加工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2. 《矿物加工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模板